白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明确2018年度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公告
贵州快三百科 www.8fo5z.cn 根据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建?!?016】18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2018年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条件
(一)申请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本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;
2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;
3、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.5平方米且未享受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政策的家庭。
(二)申请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、中等偏下收入家庭:①具有本县区域内常住户口;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线(1332元/人.月);③无住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.5平方米且在市场上租房的方可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;④享受危房改造和陕南移民搬迁政策不得纳入本次申报租赁发放范围;
2、新就业职工:年满18周岁;在县城区就业具有城镇户籍或暂住证(居住证),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;在所在单位劳动关系稳定,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,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,且在市场上租房的方可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;
3、外来务工人员:年满18周岁;在县城区就业具有城镇户籍或暂住证(居住证);在县城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连续交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,且在市场上租房的方可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;享受危房改造和陕南移民搬迁政策不得纳入本次申报租赁发放范围。
二、发放时间及标准
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,每人每月按22.5平方米进行补贴,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3.5元进行补助,且按照实际人口进行补贴。
三、所需材料
1、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申请(交原件);
2、民政部门核发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、领取城镇低保金存折(验原件交复印件);
3、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(验原件交复印件);
4、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票据及劳务合同(验原件交复印件);
5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、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(验原件交复印件);
6、中低收入家庭、外来务工人员未享受危房改造或陕南移民搬迁的,申请租赁补贴的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。
四、申请受理时间
(一)社区(单位)受理申请时间:12天(2018年7月2日至7月16日),星期六、星期天除外;
(二)社区(单位)初审时间:7天(2018年7月17日至7月25日);
(三)城关镇复审时间:7天(2018年7月26日至8月5日);
(四)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准时间:7天(2018年8月6日至8月13日)。
五、发放程序
(一)申请:符合条件的家庭向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,由社区向镇人民政府申报;
(二)初审:社区在收到申请后,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、家庭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并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,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报送镇人民政府审核;
(三)复审: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、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,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、收入、住房等情况。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填写《白河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》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准(表格下载地址:www.bhzfbz.com)。
(四)核准: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资料后,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入户走访、查档取证等方式予以调查核准,核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及人民路电子屏等公众媒体上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发放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。
六、咨询电话
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: 7828313
县住建局:7822250
特此公告
白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
2018年7月2日